事发临沂!这次 轿车不用陪 摩托车全责!

临房网 2019-11-2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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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过马路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可一些摩托车驾驶员偏偏就无视这个规则。他们认为,一旦摩托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人们也习惯性地认为机动车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对摩托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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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17时23分许,陈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本田”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临工路与中山路交汇路口违反信号灯通行时,与沿临工路由西向东左转弯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所幸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某发生事故时佩戴安全头盔,并未危及生命安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陈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证摩托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济区交警提示:

1、生命是宝贵的,交通规则是生命安全的“保护伞”,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生命安全才会得到保障。


2、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由于摩托车安全系数低,加上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因惯性作用,最先受到剧烈碰撞的往往是驾驶员或乘客的头部。如果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或戴着一顶不合格的头盔,使头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容易导致悲剧的发生。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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